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财经 / 正文

发改委就“双11”促销规范价格行为发出提醒

2015-11-03 21:39:20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双11”促销活动临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3日就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向网络零售经营企业发出提醒书。

提醒书说,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提醒书指出,各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

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新华网
相关推荐: 价格标价零售网络
看完这篇文章有何感觉?已经有0人表态
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