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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透露下阶段反垄断重点查地方“行政垄断”

2014-09-14 16:02:44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新浪财经讯 9月13日消息,河北省政府因规定“本省客路桥费半价,歧视外地车”,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六年来调查中首次涉及的行政机关。而近日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一次节目录制时透露,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有所转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将是调查重点。而河北政府一案仅仅是开始。

新浪财经讯 9月13日消息,河北省政府因规定“本省客路桥费半价,歧视外地车”,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六年来调查中首次涉及的行政机关。而近日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一次节目录制时透露,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有所转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将是调查重点。而河北政府一案仅仅是开始。

 反垄断大棒挥向地方“行政垄断”

此前河北曾出台规定,本省客运企业可享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就不能享受。发改委认为,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河北省客运企业享受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涉嫌歧视性规定,并已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执法建议函,建议立即责令三部门改正错误。

据了解,这也是《反垄断法》实施6年来,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首次涉及行政机关。

许昆林则明确表示,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指示,下一阶段反垄断工作重点将打破涉及地方有关部门造成的垄断,反对地方保护主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将是反垄断调查重点。”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2008年制定《反垄断法》时,专门设置了第五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俗称的“行政垄断”做出了明确规定。

他表示,《反垄断法》明确了“行政垄断”的各类情形,如“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等,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黄勇指出,虽然跟行政权力有关的经济领域,多有涉嫌“行政垄断”的影子。但《反垄断法》实施6年来,对于涉嫌行政垄断的部门,作出处理的并不多,“压力和阻力都比较大”。

  内外无别 与外方亦敌亦友

另一方面,在继发改委反垄断调查不断发力以来,来自外界的压力和质疑也不绝于耳。首当其冲便是执法“内外有别”的批评。

继中国欧盟商会8月批评外企在中国反垄断调查遭遇不平等待遇后,中国美国商会9月2日发布报告称,在华外国企业日益感到自己成为中国《反垄断法》和其他法律行为的靶子。

尽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日前达沃斯论坛上回答论坛主席施瓦布提问时表示,反垄断调查所涉及到的企业中,外国企业只占到10%,并强调“这些措施绝不是针对某类企业,或者说是有选择性的”。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335家,其中外资企业33家,约占其查处企业总数的10%;内资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302家,约占90%。

许昆林也表示,有些案件没有完全公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内外有别”这种印象。之所以没有公开的原因,有的是案件比较小,有的是在涉事企业要求下、考虑到公开曝光会造成二次惩罚。在这方面,以后会陆续公开,把案件公开成为常态。

对于欧盟商会公开抱怨中国反垄断缺法制程序, 曾求见发改委被拒。据透露,发改委并非持有外方认为的傲慢态度,而是不愿与带着“目的性不纯”的商业游说团体接触。

据悉,发改委反垄断局方面也曾应邀派出人员到中国美国商会讲解《反垄断法》,交流气氛良好,此外也与欧洲反垄断机构保持着互访关系。

但是对于对于欧盟商会的来函,发改委的官员认为,欧盟商会先发了一个声明之后,再找过来有其目的性不纯的地方。而且就他们看来,欧美商会的报告“信息陈旧,而且并没有从发改委调查的企业提供信息或参与报告”,也就更加没有见面的意义了。

反垄断机构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执法者,无论是面对国内有上级监管的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还是有国外政府组织撑腰的外资企业,抑或是下阶段将重点攻克的地方行政机关,都受到无比的压力和各种钳制,用一位带队在突击检查一线的反垄断官员的话说,常常要听着贝多芬《命运交响曲》激昂的旋律才有勇气敲开调查对象的大门。反垄断这项工作,必将任重而道远。(新浪财经 孙洁琳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赵丹阳
来源: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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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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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