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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马蓉离婚案判了!司法坚决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2018-02-11 18:40:15 作者: 长安剑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独家评论」王宝强马蓉离婚案判了!司法坚决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

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长安君还记得,围绕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纠纷,那些纷飞的指责、嘲讽、愤怒、怜悯。

有人骂马蓉,背信弃义,红杏出墙,被人人喊打。

也有人骂王宝强,分手时的恶语相向,简直就是一个村野鄙夫。

王宝强从一个农民的孩子,凭一己之力改变出身,在大城市里获取财富,赢得尊重的故事,一直是很多人的成功学偶像。

但马蓉出轨,给偶像王宝强泼了一身污水,撕破了偶像阳光的笑脸,转而对前妻恶语相向,反目成仇。

跌下神坛不说,自己的家丑还要被全中国人在网上讨论,其实是一种在社会变革中,自我焦虑的一种表现。

每一点关心、每一分激烈背后,是生于兹爱于兹的人们对生活的共同拷问:

夫妻难道不应当相互忠诚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承诺似乎不值一钱,婚姻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这些问题,只能交给时间消解。但有时,这些原本没有答案的问题,会进入一个必须给出答案的程序——司法。

在王宝强离婚案、马蓉名誉权案中,是非再不容“和稀泥”,法院的裁判结果也并未超出大家的预料——

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法院根据证据依法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这就是明确提出马蓉对于这段姻缘的解体存在过错。虽然法院在本案中未处理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毫无疑问,在依法分割财产时双方对于离婚的过错一定是最主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同样基于相互关联的事实,法院认定王宝强微博中关于马蓉“与他人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的陈述基本属实,并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不堪之辞。判决驳回了马蓉要求王宝强承担名誉侵权责任的请求。

与舆论圈里含混反转的猜测与怀疑不同,经过依法开庭审理、并由法院审查证据的司法程序,对王宝强与马蓉婚姻纠纷的结论清晰而明确。无论以往有多少嘈杂,此刻终结于法槌敲响的声音。

这声音传递的,是司法判决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苦用心,也是你我对爱、对婚姻、对生活的信仰共鸣。

还记得郑州电梯案?去年郑州的医生杨帆在自家小区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时,与其发生争执,几分钟后老人死亡,随后老人家属将杨帆告上法院。但法院最终改判杨帆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二审判决时,在最终结论前写下这样一段文字:

“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的立法宗旨,司法裁判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鼓励,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不是越权,这是敬权。这不是失当,这是担当。

一份无论谁看都过硬的判决,需要敏锐的判断,需要深厚的学养,需要精湛的法律论述,更需要脚踏坚实的伦理大地,并用法槌指出风气的正路、前进的方向。

尤其在新时代,面对手中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有引导社会风向的敏感,应当有让所有社会人知美丑、识善恶、别是非的担当:

——让良法保障善治,让司法成为照破社会心头阴霾的一束光。

这样的要求高不高?当然高。

但这才是法治的力量。

责任编辑:东方
来源: 凤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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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年03月03日 ~2017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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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锣鼓巷地铁站和张自忠地铁站之间 (确认报名后,告知具体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