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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黄兴国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2016-12-15 18:53:01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据新华社15日报道,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5日通过决议,决定罢免黄兴国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据新华社15日报道,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5日通过决议,决定罢免黄兴国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黄兴国,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简历:

1972.11-1973.11 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党委 副书记

1973.11-1976.11 共青团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76.11-1982.12 浙江省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80.11-1982.10 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2.12-1984.01 浙江省象山县委宣传部部长

1984.01-1985.09 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85.09-1989.07 浙江省象山县委书记

1989.07-1990.09 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

1990.09-1994.09 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

1994.09-1996.08 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01 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1998.01-1998.11 浙江省副省长(1995.09-1998.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1-2003.11 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1.09-2004.08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6-2007.12 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12-2008.01 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1—2014.12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4.12-2016.09,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赵丹阳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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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年11月13日 ~2016年11月13日
地点:
东四地铁站(五号线与六号线)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