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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为警发声:请善待犯罪分子的天敌!

2016-07-03 10:20:20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民权”意识抬头的同时,“义务”意识却没有跟上,是目前某些社会乱象的根源。权利与义务是伴生的,作为一个社会的人,有权利同样有义务。也就是说,你的权利不能凌驾于社会公序之上,否则,你的权利将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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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涉警舆情频发,一时间,各路人马齐上阵,顿时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维护国家暴力机关的权威,是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我这么说,有很多人要不高兴了,但不管你们接不接受,这都是必须面对的现实。因为一个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最根本前提就是稳定,没有稳定的社会,最倒霉的是谁,不是有钱的土豪,人家有钱搞最豪华的安保设施,出门坐直升飞机,实在是太乱了还可以轻松移民。也不是刀口上舔血,期待混乱中捞一票的流氓无产者,最倒霉的普通的老百姓,是有点家底但是不够你作死的中产。所以,当国家暴力机关起不到震慑罪犯的作用的时候,我们小老百姓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警察是什么?犯罪分子的天敌啊,警察是这个社会的防火墙。他们依法执法维持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理应受到尊重,正是他们的付出才换回我们的安居乐业。如果群众对警察失去信任,形成对抗关系,后果将很严重,而这个后果最终是由整个社会共同承担。一个社会的秩序毁坏,最终所有的恶果都由大家一起品尝。别跟我说什么拿了工资就得工作,拿了工资就是节假日照常上班?拿了工资就代表必须没日没夜的加班?拿了工资就意味着过劳过累?拿了工资就代表这个群体一年有400多人牺牲在岗位上?警察是个高危职业,没有什么付出是应该的,大家在享受安全安定的时候,拜托把良心拿出来晒晒,你说说,我给你多少钱你才愿意替我面对歹徒的利刃?

“民权”意识抬头的同时,“义务”意识却没有跟上,是目前某些社会乱象的根源。权利与义务是伴生的,作为一个社会的人,有权利同样有义务。也就是说,你的权利不能凌驾于社会公序之上,否则,你的权利将被剥夺。现在的状况是人们个体的权力意识无限增长,可是义务意识却相当淡薄。过分强调个体的自由权力而忽视作为社会细胞的个体所必须承担的义务,这样的社会就必然走向民粹,而民粹是整个社会的癌症,基本上得了就无可救药。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们的社会在取得了巨大进步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集中显现,警察作为维护社会公序的群体,其职能与执法也面临严峻的挑战。社会经济活动增加必然导致社会管理成本成倍增长,警察的职能也由服务型向治理型转变,这也是目前我们警察队伍面临的主要矛盾所在,既要保证服务型职能,又要大规模地参与社会治理,而我们国家每十万人口警察比例只有美国的五分之一,一线警察承担的压力与付出的辛劳可想而知,请善待他们

个体的错误不代表群体的错误。一个200万人的群体里边,难免会有几只害群之马。但我相信,警察是个有集体荣誉感的群体,他们在面对危险的时候,迎着危险而上,永远将安全留给别人。在抢险的一线,在事故的现场,在危机的关头,他们永远是逆行者,永远是守护神,也永远把流血牺牲留给了自己。正是这份荣誉感使命感,让他们对抗着人性趋利避害的本能,让他们不同于普通人,让他们去当这个社会的守护者。为什么公知霉体要妖魔化这个群体?因为他们的目的是要推墙,如果一个社会是健康的良序的,那么推墙基本不可能成功,只有社会乱了,国家机器瘫痪了,他们的目的才有可能实现,这就是他们大力抹黑国家暴力机器的目的所在。妖魔化警察群体,彻底剥夺他们的荣誉感,那么以后警察将为什么而战?为工资为金钱?那谁还会当逆行者?谁还愿意流血牺牲?

做一个清醒的人有多难?做一个不随波逐流的人有多难?做一个站在社会群体利益发声的人有多难?要永远记住一句话:“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责任编辑:翟帅
来源: 博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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