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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首部反恐法 西媒再拿“人权”说事儿

2015-12-28 14:48:40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美国等一些国家、一些机构和一些企业关注的中国史上首部《反恐法》今天三审通过。

美国等一些国家、一些机构和一些企业关注的中国史上首部《反恐法》今天三审通过。

据新华社12月27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应到168人,出席159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158票赞成、1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

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各项表决事项后发表讲话指出,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部法律确立了反恐怖工作基本原则,健全了相关体制机制,强化了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国际合作、法律惩治等措施,为提高反恐怖工作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国家机关要准确执行法律,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

美国国务院曾在22日批评这部《反恐法》将进一步限制中国的言论、结社、集会和宗教自由,并可能影响到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和投资。在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路透社再次问到这个问题。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李寿伟就此表示,在反恐法立法过程中,包括美国、一些国家、一些机构和一些企业,都对反恐怖主义法的一些条款提出一些关注,其中最突出的是涉及到现在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涉及到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的一些协助义务。

李寿伟表示,立法工作机构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后,最终作了这样一个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这样规定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实际,也是同世界上主要一些国家的规定基本一致的。从评估的情况来看不会影响相关企业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利用这个规定来做后门,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或者损害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

在回答中国媒体提问时,李寿伟还举例说法,在反恐法总则中有这样一个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这两款规定在总则中,就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当中应该遵循的,我们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不是针对任何特定的地域、民族或者宗教,而是要保护所有受到恐怖主义威胁的人,这是很重要的原则。

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建设,中国的反恐怖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说,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国际责任。

该法明确,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该法规定,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该法还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根据该法,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安卫星表示,反恐怖主义法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外媒又拿“言论和宗教自由”说事儿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反恐专家李伟曾披露,“关于中国反恐立法的讨论其实在‘9·11’后就已经开始了,而我国真正开始酝酿反恐法是从2005年开始的,当时是为了确保奥运安全。”

2011年10月1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做出界定,为反恐立法迈出第一步。

2014年4月,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牵头,公安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武警总部等部门成立起草小组,组成专班,着手起草反恐怖主义法。在起草过程中,多次深入一些地方调查研究,召开各种形式的研究论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反复征求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地方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还研究借鉴国外的有关立法经验,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

之后,反恐法从一审到三审,都引起部分国家、企业和外媒的关注。美国总统奥巴马甚至多次通过向习近平主席表达了关切。

此次,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恐法后,部分西方媒体继续拿“言论和宗教自由”说事儿。英国广播公司(BBC)概括西方媒体的态度称,中国通过反恐法“正值北京加大力度对付新疆民族主义暴力问题之时。”BBC还指出,中国通过反恐法距离法国巴黎连环袭击发生不出两个月。当时在土耳其出席二十国集团(G20)峰会的中国外长王毅提出,中国在新疆打击伊斯兰武装份子的行动应当成为“国际反恐行动中重要的一部分”。

美国之音则称中国反恐法“颇受争议”,还老调重弹称“美国等国家最近曾对这部法律提出批评,认为其中有关的网络安全和涉及基本人权的内容令人担忧。”

法国广播公司引述“大赦国际”东亚地区负责人尼古拉•贝克林(Nicolas Bequelin)的说法称,“中国反恐法在恐怖主义、国家安全、以及极端宗教等许多问题上的定义都十分模糊。这就给中国官方的镇压活动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这将严重的威胁中国的人权。”

相比之下,和中国有同样反恐关切的俄罗斯的媒体则基本引用了中国官方的新华社的说法,称“该项法律旨在打击国内恐怖主义,也有助于加强国际安全。”俄罗斯卫星网说,此前据报道,该项法律规定加强政府机构、军方、警方之间的信息交流,还要加强在网络空间中的安全措施、加强对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防止对恐怖活动提供资金并监控边境等。该项法律尤其涉及到建立反恐情报中心,以收集信息。

中国外交部已多次回应西方对我反恐法的种种议论。23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中,规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是完全合理的。“这一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留‘后门’问题,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洪磊说,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动,不要搞“双重标准”。

北京武警“雪豹突击队”在街头警戒

翻页请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会回应中外媒体关切: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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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