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安办首次见诸公开报道 栗战书任职国安委(2)
两个半月后的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
观察者网-正经君查询发现,在今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真正意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就四次提到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四十四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十三条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
但是接来下的第六十四条也规定“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此外,在制定反恐法过程中,也有国安委和中央国安办的身影。2014年4月,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牵头,公安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武警总部等部门成立起草小组,组成专班,着手起草反恐怖主义法。在起草过程中,多次深入一些地方调查研究,召开各种形式的研究论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反复征求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地方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还研究借鉴国外的有关立法经验,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
责任编辑: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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