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最高法院长周强:特赦裁判文书全公开,杜绝腐败造假

2015-09-01 08:46:31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他说,国家对这一群体赦免,体现国家对这一群体的感化,但不是特赦后就不再管理了,还要对他们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通过特赦接受法制教育,进一步树立遵守法律、遵守宪法的意识,更好地回归社会,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守法公民。

习近平8月29日签署特赦主席令之后,中央政法委正在加紧落实。昨天,中央政法委召集专题会议,强调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最高法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视频会议上指出,“要坚决防止腐败,坚决杜绝造假,凡符合特赦条件的一个都不能漏,一个不能少,凡不符合特赦条件的坚决不予特赦,一个不能多。所有特赦裁判文书都要公开发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本次特赦虽然因为包含抗战老兵而备受关注,但最高法指出,未成年人很可能会占特赦对象的多数。昨天上午,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表示,特赦之后还需要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关怀,不能放任不管。

最高法院长周强:坚决防止腐败,坚决杜绝造假

中央政法委部署特赦工作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央政法委召开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依法做好特赦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深刻认识这次特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准确把握特赦的总体考虑和适用条件,坚持严格范围、审慎稳妥、依法进行,切实做到不能错放一人,也不能漏赦一人,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特赦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尽早部署实施特赦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依法、有序、高效完成特赦任务。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特赦,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决定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单位立即行动,对依法做好特赦工作作出部署。

周强:坚决防止腐败

8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视频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深刻认识特赦工作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审理特赦案件,确保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

周强指出,特赦是国家依法对特定罪犯免除或者减轻刑罚的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此次特赦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国内和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刻对部分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此次特赦有利于彰显我们党的执政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树立我国开放、民主、文明、法治的大国形象;有利于更好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形成维护宪法制度、尊重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特赦的感召效应,促进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各级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这次特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特赦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要任务。

周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主席特赦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及有关实施办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特赦案件。要严格把握特赦案件的实体条件,加强审查把关,确保每一份特赦裁定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决防止腐败,坚决杜绝造假,凡符合特赦条件的一个都不能漏,一个不能少,凡不符合特赦条件的坚决不予特赦,一个不能多。要严格遵循特赦案件的办理程序,规范案件受理和审理,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送达,务必做到严谨规范。所有特赦裁判文书都要公开发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服刑较为集中的特赦罪犯要采取集中宣告送达的方式,扩大特赦裁定的影响。要严格把握特赦案件的总体时间要求,集中人员力量,依法快速审理、快速裁定,严格保障审理质量和特赦工作整体进程。

周强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审理特赦案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完成好。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法院“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起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特赦案件依法有序办理。要紧紧依靠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完善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行为,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对在审理特赦案件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从严惩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就贯彻落实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作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特赦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审监庭、立案庭、审管办、新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特赦工作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高、中级法院部分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特赦工作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未成年人占比较大

“近日特赦人群中,未成年人占比较大。”8月31日上午,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8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在发布会上透露如上消息。他表示,特赦之后还需要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关怀,不能放任不管。

8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当日签署主席特赦令,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其中特赦的未成年罪犯要满足如下条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但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除外。

关于未成年罪犯特赦后安置问题,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也做过介绍。他说,国家对这一群体赦免,体现国家对这一群体的感化,但不是特赦后就不再管理了,还要对他们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通过特赦接受法制教育,进一步树立遵守法律、遵守宪法的意识,更好地回归社会,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守法公民。

胡伟新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前些年,未成年犯罪案件约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目前,占比下降至约4%,大概一年有5万件左右。下一步,最高法将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作出一些政策调整和改革。

据新京报报道,在本次特赦前,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这四类服刑罪犯的摸底调查,虽然具体人数尚未透露,但从年龄上看,很可能未成年人会多于前三类人员。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新华网
相关推荐: 特赦罪犯
看完这篇文章有何感觉?已经有0人表态
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