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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长袁国强:特赦不适用于“占中”

2015-01-27 15:07:56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大公网若市民只是旁观“占中”或参与较少,不涉及严重情节,当局应考虑特赦。但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明,特赦并不适用“占中”,亦不合乎整体利益。

香港警方早前陆续拘捕多名“占中”组织者,预计律政司最快在三月初检控首批被捕人士。昨日(26日),在香港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上,有议员提出,若市民只是旁观“占中”或参与较少,不涉及严重情节,当局应考虑特赦。但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明,特赦并不适用“占中”,亦不合乎整体利益。他强调,当局决定每个检控个案时,会详细考虑社会利益,也会考虑在合适的时候,公开交代针对“占中”的检控处理。

由于近日包括黎智英等多名“占中搞手”到警署接受“预约拘捕”后都很快被释放,一度引发香港舆论质疑警方对不法分子太客气。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据大公网报道,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26日下午举行会议,袁国强在会上介绍2015年施政报告及施政纲领中有关律政司政策措施。他在发言时提到,致力维护法治、完善香港的法律制度和相关配套,以及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仍然会是律政司今年的工作重点。谈及案件处理时,袁国强说,当局预期与早前“占中”相关的案件会占刑事检控科今年工作的相当部分。检控人员会按现行检控政策,引用适用法律于相关证据,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每宗案件。

合适时候将公开交代

独立议员谢伟俊在会上提出,假如市民在占“占中”期间只是旁观,或参与较少,不涉及严重情节,当局应考虑特赦,减少社会不必要的争议和撕裂。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回应说,律政司内部曾经研究以特赦的方式,处理参与“占中”的人,但考虑过法律及实际运作及其他方面后,认为并不合适,亦不符合公众利益。他表示,律政司已有一队专责小组,处理“占中”的检控工作,会根据检控守则,视乎是否有足够证据,以及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再作决定,日后也会考虑在合适的时候,公开交代就占领行动的检控处理。

23条立法没有时间表

袁国强表明,就“占中”向有份参与的反对派议员采取执法行动,会根据证据及法律办事,不会因为要就政改向反对派议员拉票而有其他考虑。他表示,明白对“占中”若不依照法律执法,可能对社会发放错误讯息,以为违法没有后果。

对于有反对派议员提出大律师公会前主席石永泰称强调“守法”是极权政府象徵,袁国强重申,从未讲过法治只有守法,他认为在“占中”后,有责任强调守法,但无意贬低法治其他方面的含义。他不同意其他人对有关法治言论的批评,认为是断章取义及上纲上线。

另外,袁国强重申,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要符合特定条件下才能引入全国性法律,认为现阶段没有这些条件。他认为本港应根据基本法23条,自行就叛国等行为立法,当局现时没有时间表。

责任编辑:旺旺
来源: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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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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