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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老汉为买彩票自制工具13次入户行窃11万获刑4年

2014-08-08 09:55:46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王麒锟 50岁老汉周某痴迷彩票达到“疯狂”程度,本想依靠赌彩一夜暴富,到头来,花光身上所有积蓄却只是黄粱一梦。为筹钱继续买彩票,周某自制开锁工具,入户行窃13起,盗窃金额达11万多元。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4年2月初,周某赌彩耗尽身上最后的一点钱款,但周某依然坚信,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有回报。为筹赌彩资金,周某萌生邪念,遂购买一小型六角扳手,并将其磨小、磨平作为入户盗窃的开锁工具。

2月14日,周某至启东市惠萍镇农联新村31号某室被害人李某某宅,用自制工具强行开锁,入户窃得人民币2600元、黄金戒指1枚。几天后,周某又至启东市寅阳镇东昇公寓2号楼某室被害人黄某宅,用自制工具强行开锁,入户窃得人民币7600元、黄金戒指1枚……

就这样,2014年2月至3月期间,周某携带自制的开锁工具至启东市惠萍镇、寅阳镇、汇龙镇等地,采取用工具强行开锁的方式,先后入户盗窃13次,窃得金饰品、手机、电脑、现金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1余元。

上述金饰品均由周某低价销售,手机、电脑均被丢弃,所窃赃款及销赃违法所得均被周某购买彩票和个人挥霍。

2014年3月20日,周某在启东市汇龙镇长龙三村附近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周某退缴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为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罚。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郭守礼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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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