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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宗教人士:残害生命在《古兰经》里都是大罪

2014-05-23 09:06:18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新疆库尔勒市铁克其乡伊玛目乌普尔·伊明22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解释《古兰经》教义称,“残害任何一个生命,在《古兰经》里都是大罪。”

“非法讲经说‘杀异教徒进天堂’,有年轻人急功近利,容易被利用”,乌普尔·伊明说,“真正的《古兰经》教义里,别说杀害异教徒,就是残害任何一个生命都是大罪。”

乌普尔·伊明告诉记者,《古兰经》里大部分内容倡导团结、和谐、友善,不同民族间要团结,人与人之间要团结、友善,才能有发展。

“非法讲经往往以《古兰经》为起点,打着讲经的旗号,但说到后面就变质了”,乌普尔·伊明说,“讲的不是宗教,是非法的恐怖活动。”

“网上的非法讲经视频很多都是境外传进来的”,他补充说,现在一些年轻人不进清真寺,他们在网上下载非法讲经资料、视频,对宗教理解太浅,容易被断章取义的非法讲经内容煽动。

“《古兰经》里明确讲,不能主动发起战争。”乌普尔·伊明不久前赴沙特麦加朝觐,特意去朝拜穆罕默德圣战遗址。他说,“圣战”是在伊斯兰教创始时期,面临外来侵略、存亡受到威胁时的必要防御,绝不是被恐怖势力所歪曲、宣扬的所谓“神圣战争”。

5月20日,新疆6个地州人民法院对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16起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这些案件中,有被告人承认,多次观看手机多媒体卡中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视频,产生“圣战”思想,参与非法制造枪支、预谋杀人犯罪。

有学者指出,由于受国际和周边地区环境影响,境内外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存储介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和暴恐宣传品违法犯罪现象十分突出,这些音视频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传授暴恐技能和爆炸物制作方法,成为暴恐案件发生的主要诱因。(完)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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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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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