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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者:复旦投毒案不是很严重 尽量别判死刑

2014-05-08 16:49:42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发起人之一吴先生:我认为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 像毒死人杀死人一样 要慎重使用

今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复旦投毒案进入二审程序。

3月31日,复旦学生把这份177名学生自愿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20日,部分学生还把一份《声明书》递交到法院,声明请求信是学生自愿且真实的意愿表达。

5月8日中午,参与起草这封请求信的吴先生说,自己是法学院的研究生,一直都在关注这个案件,正因为了解这个案子关注这个案子,才会在请求信上签字,他说,林森浩可以判死刑也可以不判死刑,改造空间还很大。

问:此前在学校里你和林森浩认识吗?

吴先生:一点都不认识。

问:为什么你会参与到起草签名请求信中?

吴先生:这个案子我一直都在关注,一审判决出来后,同学之间有过交流,大家都觉得判刑过重,觉得还没有一定要判林森浩死刑的地步。从法律上看,林森浩可以判处死刑,但是相比于很多案子来说,它不是那种很严重的杀人案件,我们就想,是不是可以在有可能少用死刑的背景下尽量不判死刑。

问:你个人怎么看待死刑?

吴先生:我认为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是剥夺一个人生命的刑罚,就像毒死一个人杀死一个人一样,所以要慎重使用。

我觉得也不一定是这个案子要慎用死刑。其实高院对死刑把关也很严,所有死刑都要各方面审核清楚,不会轻易做决定。对于这个案子来说,林森浩可以判死刑,也可以不判死刑。

我觉得林森浩改造的空间还很大,虽然说他一时杀了人,但不一定需要判死刑把他改造过来,或者说判死刑让他不再犯罪,可以用其他方式让他不再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问:据媒体报道,请求信中提到林森浩不是一个凶残的人。这个评价是如何得出的?

吴先生:写请求信前我也没对这个人做过调查,直接就做了签名的事。

林森浩平时做的好事也是有目共睹,平时的为人也是对人很好的一个人,大家也都知道。

问:关于177个学生请求信上签名的新闻出来后,你看了网友的评论吗,怎么看待他们的评论?

吴先生:我今早在网上看了一部分网友评论,都是一边倒,基本上觉得林森浩要判死刑,也有骂我们的,我觉得他们这种做也很正常,我表达我的观点,他表达他的观点,这是社会正常拥有的东西,不能说他骂我他就不对。

问:写请求信到发起签名,大概用了多久,征集签名时,持反对意见的同学对你们有过过激的行为吗?

吴先生:写请求信的过程,大概用了十来天的时间,大家拿着信在校园里随机找同学签名,都是自愿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就没签名,他们没有特别过激的行为,他们觉得应该判林森浩死刑,很简单的理由就是罪大恶极,谁叫他做了那么坏的事情,剥夺了别人的生命。

这个反应也正常,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

问: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你们学校,你还是这个看法吗?

吴先生:如果不在我们学校,还是这个案件,我也还是这个看法。我的意思不是说不用死刑,是说要考虑清楚。

最高院院长周强说确保死刑只能适用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来最高院对待死刑慎重的一个态度。我自己也是比较赞同这个倾向。

问: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国外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吴先生:很多国家死刑用的都是非常少,在国外应该不会判林森浩死刑。而且外国人思想和我们也不一样,比如受害人家属能够原谅,这在国外还是能够发生,但在我们国内不大可能。

问:在信中你们提到要对黄洋父亲尽孝,你知道黄洋父亲对待请求信的态度吗?

吴先生:恩,我们也只是想在生活上物质上多照顾他一些。今天看新闻后知道了他不接受我们信的内容。

问:之后你们还会有什么行动吗?

吴先生:应该没什么了,我们还会继续关注案件的进程。

我们也不是要改变什么,我们希望法院不要受外界影响,客观中立地做判决就好,我们只是表达我们自己的看法,也不是要影响判决。

采访整理/张伟娜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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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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