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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四问壹基金:壹基金挪用善款2000万的秘密

2014-04-24 01:38:42 作者: 周筱赟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周筱赟四问壹基金:

报载“壹基金挪用汶川善款2000万用于王振耀创办研究院”的秘密

文/周筱赟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陈述事实、揭露真相就是正能量!

努力了不一定能改变,但不努力就永远不会改变!

周筱赟曾揭露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庆国际小姐选美黑幕、中华儿慈会48亿巨款神秘消失、江苏宿迁外籍人士当县长等,起诉铁道部拒绝公开12306订票网站招标详情获立案。

凡被周筱赟揭露者,要么认错、要么停工、要么巨亏、要么撤职、要么双规、要么判刑、要么解散(铁道部),一旦出手,从不失手,树立起了“周筱赟爆料绝对靠谱”的品牌。

本文仅代表我个人立场,与发布网站无关,与本人供职单位无关。

核心提示:

周筱赟一问壹基金:工作报告中为何刻意隐瞒2000万?

周筱赟二问壹基金:400万社会捐款用于研究院征得捐款人同意了吗?

周筱赟三问壹基金:善款为何在不同账号之间多次转账?

周筱赟四问壹基金:2000万经费中人员工资占了多少?

 

 

最近我一直在死磕红会,我激烈抨击红会挪用8400多万艺术家捐款用于博爱家园项目涉嫌刑事犯罪、我以确凿证据揭露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就是红会养的公关部、我揭露给红会副会长赵白鸽颁奖“十大品牌女性”的红会社监委发言人王永的“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冒充香港社团,其实根本没有注册香港社团,而是在香港以一万港币注册的皮包公司。

我虽然知道中国的公益很黑,在中国做公益就是做生意,而且是最赚钱的生意,但在看到《中国经营报》这篇极其猛料的报道《利益交换、利益输送缠绕:红会社监委受争议》之前,我对于报道揭露的这些内幕完全没有想到。所以我早说过,如果没有制度的监管,不管是官办慈善还是民间慈善,都可能会沦为某些人敛财的工具。

据《中国经营报》2013年5月27日报道,红会壹基金项目2010年转账汶川善款2000万用于王振耀(原民政部慈善司司长,全称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辞职后创办的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经费(后改名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而王振耀目前担任号称独立监督红会的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

看了这篇报道,以及壹基金对此的回应,我想问壹基金四个问题:

周筱赟一问壹基金:工作报告中为何刻意隐瞒2000万?

壹基金今天回应称这2000万是老牛基金会等企业定向捐款。只是所谓空口无凭,请问此前壹基金宣称要公开的原始协议呢?我查阅壹基金的工作报告,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2010年的年报至今没有公开,公开的只有2010年四个季度的工作报告,这些季度报告中,壹基金连10几万的项目都会列明,但为什么却对2000万用于北师大公益研究院只字不提?在季度报告中,只有一处提及北师大公益研究院:

“(2010年)6月21日,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正式宣布成立,并在北京师范大学英东礼堂举办了盛大的成立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刘川生、壹基金创始人李连杰以及来自国内外有关高校学者、著名公益组织负责人、企业家等20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近百家重要媒体到会报道。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是国内首家由大学与公益组织联合发起成立的专门从事公益理论研究、公益人才培养与公益政策咨询服务的研究机构。公益研究院将在国内首次开展高级公共管理硕士学位(EMPA)的招生和教学工作,它的成立,对于提升我国公益事业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公益事业健康转型和持续发展意义深远。公益研究院聘请长期主管全国慈善捐赠工作的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博士担任院长,壹基金创始人、公益慈善家李连杰担任理事长。”

这段叙述中,我们完全看不出壹基金对公益研究院投入了巨资,我们从这段叙述只知道北师大公益研究院和壹基金的关系是聘请了李连杰当理事长。

壹基金对于2000万这么大的捐赠项目刻意回避,到底想隐瞒什么?

周筱赟二问壹基金:400万社会捐款用于研究院征得捐款人同意了吗?

壹基金声明称,转给北师大基金会用于王振耀的公益研究院经费是老牛基金会等企业定向捐款,老牛基金会1000万、万达300万、泛海300万。老牛基金会就是“一天一杯奶毒害中国人”的蒙牛乳业牛根生创立。

壹基金至今没有公开和这些企业的原始协议,我不知道上述出资是否属实。即使属实,2000万中还有壹基金自称的“壹基金从自筹的企业合作捐款中出资400万元”,这400万明显属于社会捐款,而不是定向捐款。众所周知,壹基金获得大量社会捐款是2008年汶川地震后,这些社会捐款捐给壹基金是用于抗震救灾的,请问壹基金,你们把社会捐款用于研究院,征得捐款人同意了吗?为何不公示?壹基金也许要辩解说社会捐款既然未指定用途,就是可以随便用。错了!我查了壹基金的章程,章程规定的壹基金业务范围共四项:

(一) 资助慈善公益性项目;

(二) 资助慈善公益性论坛等形式的慈善推广活动;

(三) 向社会需救助人群提供捐助;

(四) 奖励对慈善事业有突出贡献者,包括组织、机构和个人。

其中根本没有用于资助公益研究和教育。也就是说,公众捐款给你们,默认并没有捐给公益研究院做公益研究的选项。

周筱赟三问壹基金:善款为何在不同账号之间多次转账?

从壹基金声明可知,王振耀的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2000万经费中,最大的一笔1000万来自老牛基金会,上面说了,就是“一天一杯奶毒害中国人”的蒙牛乳业牛根生创立。李连杰曾说过“老牛基金会的钱是干净的”,我姑且相信吧,但问题是:牛根生为何不直接转给公益研究院,却要先后经过老牛基金会、上海壹基金、北师大教育基金会三个账号之间转账?

这个秘密就是:管理费!如果老牛基金会直接转给公益研究院,就只能产生1000万的现金流,而现在则是三家不同的基金会各自都产生了1000万的现金流,总共3000万的现金流。这样每家基金会都做大了总支出,就增加了管理费的额度。这个道理,需要有一定的财务常识的人才能理解。壹基金的管理费比例是3%,难道是靠这样做大支出把管理费比例降下来的?

周筱赟四问壹基金:2000万经费中人员工资占了多少?

《中国经营报》的报道称,壹基金给的2000万经费北师大公益研究院一年就用光了,提及王振耀作为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的年薪高达百万,但王接受采访表示否认。今天壹基金的声明只字未提王振耀的年薪。公益人也要吃饭,除了志愿者,还有公益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他们当然应该有正常的工资、福利,这完全没问题。

不过我想知道的是,壹基金这个投入2000万的公益研究项目,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了多少万?占了多少比例?该项目取得了哪些研究成果?该项目经过独立第三方评估了吗?这些都是应该公开的信息,但壹基金都没有公开。

2013年5月27日晚

附:

利益交换、利益输送缠绕

红会社监委受争议

2013年05月25日《中国经营报》

李江涛

编者按/芦山地震让中国红十字会(下称“红会”)再次陷入舆论的旋涡,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舆论的焦点集中在曾被公众寄托厚望的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下称“社监委”)身上。标榜独立、公正、客观的社监委是否能有效地的监督红会?但社监委在“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上的“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令公众失望,也让公众对社监委及其成员的合规性与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据了解,目前的社监委成员中至少有3位委员与红会之间存在利益交换,或通过商业机构的商业合作,或通过公益平台形成捐赠与受捐的纽带。上述利益关系不是普遍定义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应有的关系,这也让社监委作为第三方监督机构遭遇了成立以来的首次信任危机。

神秘社监委

聘任的过程大体相似:红会工作人员发邮件和电话,询问他们愿不愿意担任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表示同意后,监督委员获得聘任。

慈善组织成立社监委,红会已经不是第一家。此前,其主管下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已经于2009年7月成立了社监委,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于更早前聘请过社会监督员。

“红会成立社监委后,在当时并没有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比较平静。”4月下旬,红会内部一管理层人士告诉笔者:“这个社监委是遵照国务院的要求成立的,聘请了一些体制外的人士。”

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坊间较为一致的评价是,国务院之所以要求红会成立社监委,背景源于“郭美美事件”爆发。

在此之前的2011年6月,那个“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认证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20岁女子郭美美,让红会毫无躲闪地“中枪”。 这名女子口无遮拦的微博让几乎所有网友惊奇和诧异,进而引发了红会的信任危机,紧接着是众多网友对所有慈善组织的不信任。

当年7月,红会发布“郭美美事件”调查报告,称经由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郭美美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下称“商红会”)的关系、商红会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这成为红会一直坚持的“郭美美事件”调查结论。

尽管如此,公众对红会的质疑并没有停歇。随后不断爆出“上海卢湾红会天价餐事件”“成都红会捐款箱内善款霉变废弃事件”“红会挪用艺术家8472万元捐款事件”等等。

直到今年“4·20芦山地震”发生后,一个叫王永的“红会社监委”发言人表示“要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人们才发现红会社监委的存在,并且逐步弄清楚这个社监委与红会“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而系由红会聘任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

2012年的12月7日,16名社监委委员由红会直接聘任上岗,被红会认为是“独立监督机构”。

据王永、王振耀等多名委员描述,聘任的过程大体相似:红会工作人员发邮件和电话,询问他们愿不愿意担任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表示同意后,监督委员获得聘任。

社监委成立后,红会才公开了这些社监委委员情况,其中主任委员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担任副主任委员。

因为未进行聘前公示,外界对这些社监委委员的聘任过程及相关情况并不清楚。

商业利益交换

虽然目前社会组织接受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还没有统一的模式与规则,但按照普遍定义,监督方与被监督方不应存在利益交换,否则这种关联交易难以保证监督的公正与客观。

2012年的12月7日,红会在社监委成立时称,委员系“经多方推荐和严格遴选”产生,不久又在回应媒体质疑时表示“在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选择上,委员会主要从专业背景、社会公信力、热心公益等方面考量,同时考虑了不同专业人员的协同匹配,包括法律、财务、医学、传播、社会管理、救援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但未向社会公布过推荐人、推荐理由及遴选的具体情况。

然而,“专业人士”王永似乎并不清楚NGO与非法社团的区别。

王永的公开身份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今年5月13日,他还在向媒体表示: “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的社团。”因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向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颁奖,联盟秘书长又担任红会社监委委员监督赵白鸽,一时引来众多关注。王永也不断通过微博澄清自己“与红会没有任何利益往来,恳请网友拿出证据,一经查实,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但很快,网友及媒体便通过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确认了王永言称的“社团”并不存在,而实际操盘者为王永名下的一间公司。王永对此解释“看到网络质疑后,我仔细看了一下材料,才发现我们注册证书是商业登记注册的证书,这意味着我们(品牌中国)是一个商业机构”。

法律规定,未经注册便以社团(或其他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应属于非法。据媒体报道,2009年,品牌北京在其开办的经营性网站——品牌中国网上对品牌中国进行宣传,出现了“十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成思危担任名誉主席”等内容。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认为该宣传中使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违反了《广告法》及相关管理条例,对品牌北京做出罚款6000元的决定。

王永之后,另一位社监委袁岳也公开承认承接过红会的评估项目,“取费6万元”。在红会聘任的这16名监督委员中,袁岳是为数不多的商人之一,他担任董事长的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主体为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下称“零点公司”)自称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提供专业策略性研究咨询服务的集团公司之一”。

2013年,红会发布《汶川地震灾区博爱家园项目终期自评调查报告》显示,这个“自评报告”即由红会委托零点公司所做。不久前被曝光的“红会挪用艺术家作品拍卖所得8472万元捐款事件”中,红会称善款被改投的项目,即是“博爱家园”,红会曾为此道歉。

红会发布的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年末,红会赈济救护部、训练中心将“博爱家园”项目的外部评估工作委托零点公司完成,称该公司对已实施的“博爱家园”项目进行了整体评估,于2013年4月形成了《汶川地震灾区博爱家园项目终期自评调查报告》,并在全面分析上述项目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拟定了项目外部评估体系,包括《博爱家园项目手册》和《博爱家园项目外部评估手册》。

这次委托评估的业务,红会向零点公司支付了多少费用,红会和零点公司均未公开。

5月14日凌晨1时,袁岳透过微博回应:“以零点公司积累的公益项目评估经验,含红会在内的公益项目均需在落地评估上加强,零点公司对博爱家园评估提供问卷和指标体系设计、报告撰写支持(取费6万元,为非公益常规报价的1/3)也出于此。该项目为红会自评,后续应独立评估本人忝列社监委,前已申明仅提供技术支持,未来独立评估宜由其他第三方负责。”

其实,早在成立初始,社监委就对委员行为有过规范要求。由社监委表决生效的《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载明:“当被监督事项与本人利害产生利益冲突时,委员应当主动回避。”而在此事件中,人们并未发现相关委员因承接红会业务而提出工作回避的申请。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但是,这一项目的招标情况,红会并未公开。

一位长期从事社会组织治理研究的公益人士认为,类似有偿交易因涉及社监委委员名下公司参与,红会及社监委均应公开金额、数量、有偿服务时间、内容等交易内情。他认为,虽然目前社会组织接受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还没有统一的模式与规则,但按照第三方监管的普遍定义,监督方与被监督方不应存在利益交换,否则这种关联交易难以保证监督的公正与客观。

残缺的是,袁岳发完这条微博后,其与红会对此事再无回应,至于这6万元来自何处,是否违背捐赠人意愿等疑问,公众没有任何答案。

受益者不回避

2008年汶川地震后,红会通过“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募集的数千万元赈灾捐款被投入“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至今不为人知。

事实上,红会悄然将公众对地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专项捐款改为他用,不久前爆出的“艺术家拍卖捐款被挪用”并不是特例。

2008年汶川地震后,红会通过“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募集的数千万元赈灾捐款被投入“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至今不为人知。

现在,这个公益研究院已于2012年年初改称“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而院长王振耀也被聘为红会社监委委员。此前的2009年,王振耀(时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被聘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

2007年,“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设立后,开始向公众募款,但其募款额发生巨大增长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那时,来自全国公众的点滴善款通过银行、支付宝等多种途径快速积累,不久突破亿元,均存于红会账户。

为了独立执行这些善款,李连杰于2008年10月在上海捐资200万元设立非公募性质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开始大量接收由红会转来的汶川地震捐款,并将其中的2000万元公募善款转手“捐给”同是非公募性质的北师大公益基金会,用于2010年开设“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虽然其中1000万元被标为企业“定向捐赠”,但直至2012年“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和“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注销公告发布,显示已有约3000万元陆续“捐给”北师大的非公募基金会。有来自北师大基金会人士的消息称,善款绝大部分被公益研究院支出。

对于上述内容,红会从未在任何场合提及,红会及上海壹基金从设立至注销的公告中也没有善款投向这个研究院的任何报告。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工作报告中,数千万元投入研究院仅被公告为“公益慈善平台搭建”支出。

红会有工作人员曾透露,将壹基金计划募得款转给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去“执行”曾经引发内部争议,因为上海壹基金并非红会下设机构,红会要执行这些善款,应该通过红会系统去完成。但最终这类意见被红会管理层否决。

2010年年初,王振耀辞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职务,加盟北师大,组建北师大李连杰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并就任院长一职。此时,上海壹基金已完成2000万元红会善款的布局,顺利将款“捐给”了北师大公益基金会。当年,曾有媒体询问王本人,王振耀称自己仅是大学二级教授,月薪约8000元。

5月23日,称正在美国访问的王振耀通过短信告诉本报笔者:“慈善界要有那么高的年薪(指传闻的百万年薪——笔者注)就万岁了!办院与李连杰关系太大但与红会无关。”王振耀一郭姓助理则表示,她并不清楚王振耀的薪水,只知道研究院系由上海壹基金与北师大合作设立。对于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是否会公布使用红会善款的情况,郭姓助理称“将尽快向领导汇报”后便再无回音。

就这一问题,笔者曾在几天前当面询问赵白鸽,赵未做说明即转交红会组宣部门答复。此后,红会组宣部工作人员称需要了解情况并向领导汇报后再与笔者联系。但直到发稿前,红会对此未作任何回应。

虽然设立于北师大的这个公益研究院从未说明办院经费是来自红会的公募善款,但其运营投入却在不断加大。研究院成立一年后,交付其使用的约2000万元善款或即告罄。2011年年初,公募性质的深圳壹基金已经成立,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不久后即宣布注销,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开始向深圳申请拨款。

这个拨款请求最终未被深圳壹基金全部接纳。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有关人士曾透露,因为资助研究院并不符合深圳壹基金的使命和项目设立范围,也不符合捐款人的意愿,深圳壹基金只有部分项目还在与研究院合作。

2012年年初,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悄然改称“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去掉了“壹基金”,设立了“筹资部”。

责任编辑:阿布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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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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