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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为两岸监督条例画红线:不许偷渡国家定位

2014-04-12 22:04:37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台湾《联合报》报道,针对“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台“行政院长”江宜桦10日将炮口对准“民间版”,指关于“国家名称”及“国家定位”问题,“不应透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偷渡”。

台陆委会负责人王郁琦表示,“国家定位”、权力分立问题,“一定是根据宪法规定,我们希望能在不产生宪政争议下”,设计“两岸协议监督机制”。

报道称,江宜桦及王郁琦的说法,也等同宣告,“行政院”对于“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设下涉及修宪层次的“国家定位”、权力分立将不会退让的“双红线”

江宜桦指出,“政院版”草案符合“宪法”关于两岸关系定位、行政立法权力分立,同时结合“四阶段对外沟通咨询”及“二阶段国家安全审查”机制,提升两岸协议推动过程透明度,也能确保安全,较为务实可行。

江宜桦表示,民间版第二条提及宪政及“宪法”问题,“这是完全没有回避空间的问题”。“国家名称”及“国家定位”问题,不应透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偷渡,“对于这样的事情,政府无可回避,必须勇于面对”。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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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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