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用脸书诱约12岁少女 在麦当劳厕所性侵其6次
台湾“脸书之狼”江柏志(21岁)年初透过Facebook分别诱约12岁、13岁少女,在麦当劳等地女厕性侵前者6次、后者3次,甚至掐颈恐吓:“敢逃跑就勒死你!”江男已被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11年半入监。其中13岁少女另向江男求偿,士林地院日前判赔425万新台币(约110万港元),创下性侵案单一被害人获判赔最高纪录。
法官初查江男没财产、家境不富裕,但上周仍判他须全额赔偿,而且裁准假执行,即被害人有权于将来查到江男有新增或没被发现的资产,可声请查扣拍卖抵偿。
此外,江男若对判赔不上诉、服刑10多年出狱后才开始赔偿,依法须加计年息5%,本金加利息将达600多万新台币(约155万港元)。
责任编辑:杨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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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