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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泄密案 第3名被告泄露CPI等敏感数据144次获刑5年半

2012-03-30 09:48:00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继孙振和伍超明因泄露经济数据锒铛入狱之后,泄密案的另一位被起诉者伍志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案日前已经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结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伍志文一审被判5年零6个月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继原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孙振和原央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伍超明之后,经济数据泄密案的另一位被起诉者———原金麦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伍志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案日前已经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审结,伍志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记者了解到,经法庭调查,伍志文从伍超明处获得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19项,经鉴定为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从李颖俊处获得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11项,经鉴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6项、秘密级国家秘密5项。伍志文后将上述秘密事项以手机短信方式向蔡某、孙某、叶某等11人故意泄露累计达144次。

一审后,伍志文被西城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但检察院是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两项罪名起诉伍志文,一审判决后,检察院对判决结果进行了抗诉,目前仍然没有结果。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了解到,目前该案件材料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正处于“支抗”状态,即决定是否要支持抗诉。

国务院新闻办去年10月24日召开重要涉密经济数据泄露案件查办情况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监察厅副厅长李忠诚在会上通报,目前已经立案侦查6件6人,其中原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孙振向3名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泄露统计数据共计27项,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央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伍超明向15名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泄露25项涉密统计数据,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和证券从业人员“合作”,将涉密宏观经济数据泄露给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指导其买卖股票、牟取利益。

据最高检介绍,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于2010年1月至6月,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刘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经鉴定,上述被泄露的25项统计数据均为国家秘密级秘密。记者了解到,这里的伍某,正是本案中的伍志文。

责任编辑:godstear4u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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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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