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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扶摔倒老太被诬肇事 专家吁追究诬陷者责任

2011-08-31 11:29:48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新闻1+1》2011年8月30日——悬案:肇事者?好心人!

解说:

老人倒地受伤,赶来的客车司机是肇事者还是好心人?

老人的儿子:当时这个情况我们肯定是大客车(撞的)。

解说:

车内监控系统还原事件经过,误会化解,最终真相大白。

大客车司机:如果说这次没有这个铁的证据,这个事情比较麻烦一点。

解说:

老人家属道歉,感谢,市里申报表彰,这样的峰回路转透露怎样的社会信号?

大客车司机:我心里是有点压抑,做好事怎么那么难呢?

解说:

让做好事不那么难,让好心有好报,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又靠什么来维系公序良俗?

《新闻1+1》今日关注——悬案:肇事者?好心人!

小品《不能让他走》

司机:我今儿太走运了,开车一出门就撞了个老头。不是,撞上一老头被车给撞了,肇事那小子逃逸了,我怎么办?我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救老头,嘿嘿,救老头哎。

护士:有你这样的吗?放着新爹不管,跑这儿聊大天。

司机:我跟你说,我就不认识他。

护士:哦,撞人的。

司机:我是救人的。

护士:哎呀,不撞人你怎么会救人呢?

司机:我救人为什么非撞人呢?

护士:你是先撞的人后救的人?

司机:瞎说,我先救的人后撞的人。不对,老爷子,老爷子。

张泉灵:你好,观众朋友,这里是正在直播的《新闻1+1》,我是张泉灵。

您刚才看到是冯巩在《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的一个小品。他的戏剧矛盾架构在我是好人,但是我不相信别人是好人。最典型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你不撞人的话,你怎么会救人呢?”现在这个小品有了现实版本,在江苏南通有一位好心的大巴司机下车扶起了摔倒的老太太,却被诬陷司机就是撞人的肇事者。还好这辆大巴上有一个摄像头才能够证明司机是清白的。现在这件事情有了最新的进展,那就是老太太已经认错道歉了,老太太的儿子给司机送去了一面锦旗,而司机也被政府部门去申报“见义勇为好司机”。

公交司机扶起路边摔倒老人被反诬成肇事者

这似乎是最近非常多的类似事件当中一个拥有最完美结局的事件,但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类似的事件当中是否只有装上摄像头事情才可以峰回路转?而这样一个完美的结局又是否能够弥补社会已经撕开的不信任的伤口?

好,一起来看事件的最新进展。

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驾驶员 殷红彬:原来举手之劳的事情,搞得这么麻烦起来,怎么也想不到。

解说:

没有想到,当事者如此说。事发在8月26日江苏南通一座立交桥上一位骑三轮车的老人被撞受伤,而司机殷红彬先是成了被指控的肇事者,之后又成为了见义勇为者,一起小事故却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昨天,被肇事的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驾驶员殷红彬迎来了一面锦期。这面锦旗来自受到殷红彬救助的石老太太的儿子,尽管在三天前的报案中,石老太太的儿子一口咬定殷红彬正是肇事司机,但是随后他的态度却180度大转弯。

石老太太的儿子 郝军:谢谢殷师傅,他做了好事,把她扶起来,假如她倒地不起,这么大年纪的人也会有危险,所以感谢他。

解说:

昨天,当记者辗转来到位于江苏南通如皋市石庄镇的石老太太家。她正在卧床修养,医生诊断她的头部、手臂有擦伤,右肩膀轻微脱臼。面对镜头,石老太太连忙表示把殷红彬当成肇事者是一场误会。

石老太太:我当时头昏沉沉的,什么都不知道,我以为是他的车(碰了我),其实是之前有车碰我才摔倒的,我感谢他,他做好事把我扶起来,我这么大岁数,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石老太太的女儿 郝美涟:做好事,把她扶起来,感谢他们,要感谢他们。

解说:

当事者道歉,而如皋市有关方面也已为殷红彬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

江苏南通市委宣传部部长 章树山:市文明办对于殷红彬、郁维贞等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高度肯定和表扬。

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分公司乘务员 郁维贞:他平时也是很乐于助人的,这种事情很多很多。

解说:

三天之间一个纠纷有了一个让人有些出乎意料的结局,没有想到的也许不仅仅是殷红彬,还有所有关注这件事情的人。

殷红彬:当时不管谁不会想得太多,对不对?救人第一。后来从公司过来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点压抑,做好事怎么这么难呢?很善意的举动,也引来这样一个小小的麻烦,但是我也不感到后悔,谁都会这样做的,对不对?

张泉灵:三天的时间事情是峰回路转,现在老太太是认错道歉,而且老太太的儿子、老太太的家人都开始感谢这位好心的司机,还给他送去了锦旗。

出现了这样的变化之后,我还特别去注意浏览了一下网上的评价,我发现有数量不少的人说:这肯定是老太太和他的儿子在敲诈不成后突然改口是对自己的伪装和狡辩。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人们会有这样的评论?他有什么样的心理基础?我觉得这个心理基础就是这样一句话,“我是好人,但是我不相信别人是好人”。所以这些评论者现在在怀疑老太太和老太太的儿子应该不是好人。

好,把这句话放在这里,我们再回头去想一下,老太太的儿子在一开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定司机是一个坏人?是不是还是同样的心理基础?“我是好人,但是我不相信别人是好人”。所以老太太儿子不相信,说司机仅仅是下车见义勇为去扶老太太的,他一定是犯了什么错,比如说把自己的妈给撞了。

那么我们再回过头来想,如果老太太的儿子和这些批评老太太儿子的人,大家的心理基础是一样的。那么我们扪心自问,如果我们拥有相同的心理基础,如果我们身为老太太儿子,当我们听说自己的妈被撞了,而且有一个司机扶了她起来,而旁边还有人说,有可能是司机撞了她,我们会是什么样的反应?的确,当我们所有的人都只相信自己是好人,而别人不是好人的时候,当我们这个社会缺乏了基本的信任的时候,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是受害者,因为我们被迫要保护自己,我们要去怀疑别人,我们要去防范别人。到目前为止,其实警方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证明老太太和他的儿子从一开始就是以敲诈为目的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我们愤怒和怀疑之前,我们是否应该先来听一听老太太的儿子是怎么说的?

(电话采访)

石老太太儿子郝军:这个事情不管怎么说,驾驶员在当今这个社会能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把我母亲扶起来。我感觉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坏人少,这是我最大的感受。毕竟我们把这个事情搞清楚以后,我们也没有跟驾驶员提什么任何要求,网民好像是认为我们说当时报警不怀有好意,好像是想带有敲诈驾驶员的想法,根本不存在这个事情,不管怎么说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张泉灵:好,我们来看看相关的评论。

时事评论员魏英杰(微博)说:“江苏如皋老太被撞,将救人者指为肇事者。有两种可能,老太贪图赔偿故意而为,此举应谴责;但也有可能老太昏了头,误会司机,这就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毕竟,她儿子当时并不在场。就算是前者,也不必把个体的恶推及整个社会,甚至以此作为不行善的理由。”这是时事评论员魏英杰的说法。

现在根据我们记者的了解,其实老太太一家压力也挺大的。我们并没有证据指出说他们一开始就是为了敲诈而故意的诬陷,所以我们只能相信说,其实是一开始他们不相信他们的确遇到了好人。而现在老太太儿子已经说了,他相信这个社会上是好人多、坏人少。所以我想我们不能够用他曾经犯过的错误再来惩罚他,那么这个社会就不能往善的方向来前进。

我们来看另外一方面,现在这位见义勇为的司机也已经被政府的有关部门去申报“见义勇为好司机”,一起来看一下。

(电话采访)

南通市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叶晓平:这个司机会受到怎样的奖励呢,也要经过我们的讨论。我们南通市专门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另外,我们市里的文明委每年都要评选“文明新风典型”。在今年的“文明新风典型”的推荐当中,评选推荐当中,那么他也可以作为一个侯选代表进行推荐。给他奖励的目的就是要弘扬社会的新风。对所有的及时帮助别人的人,我们都要给予肯定。我们的目的实际上也是号召更多的人来学习这种遇见困难的群众就神出(援手),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这种精神是一种社会好的风气,应该及时得到弘扬,我们实际上这样做一些表彰实际上也是这么一个意思。

张泉灵:我们看到政府部门提出的理由说要给司机以表彰,主要的原因是为了弘扬社会的新风,弘扬社会的正气,而且鼓励司机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的时候会继续去当一个好人。

当然号召更多的人来做好事情,我想这是一个政府应该做的事情。但是问题是这个事件的陷阱,陷阱在于很多人做好事的时候并不求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回报,是否会被政府表彰,但是很多人做好事的时候如果会被诬陷,那么心里就会留下一片阴影,下一次是不是做好事时就成了一个艰难的选择。

所以我们来看一下专栏作家赵楚先生。他说,“我觉得本次事件的要害不在奖励见义勇为者,而在于依法追究诬陷者、报假警者的责任。奖惩机制是一体两面共同作用的,中国社会近年之所以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风气大大衰减,不是因为人心不古,而是因为助人反被诬陷的情况多有传闻。不打击歪风,鼓励正气是很难有正面作用的。”所以这位专栏作家跟很多现在关注此事的人一样,对仅仅用鼓励是否能够改变大家对社会不信任的这样一种状态表示了巨大的怀疑。

那么好,我们再回到这个事件本身,我们再来看看在这个事件当中到底是什么样的因素促成了他的峰回路转?

解说:

司机殷红彬受到表彰,被撞人表达歉意送上锦旗。原本极有可能演变成一场交通纠纷的案件成了皆大欢喜,这其中的转变耐人寻味。8月26日中午,江苏如皋市警方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一个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被撞的石姓老人后经过医生诊断,头部有轻微伤。

石老太太:我刚刚是汽车刮我倒下来的,倒下来将我拉起来,人也拉起来了,把我车子也扶起来了,问我要不要紧,当时我说不要紧哦,但是过后,我脑子发晕。

解说:

当时以为没什么事的老人却在之后的警方调查时一口咬定撞倒她的就是那辆有人下车来搀扶她的大巴车,车牌号是苏F29171,后经查实,这是一辆往返于南通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客运班车。然而就在警方对该班车驾驶员殷红彬进行调查时,殷红彬所说的情况却与石老太太完全相反。

殷红彬:我到桥上的时候就发现前方有一个女的,有一个人骑着个三车轮倒下来。我就往前面跑了一点的时候,一看,还没有起来,我就赶快停了,因为就在桥上面,所以我就车往前面靠了一点,靠边上。我叫乘客别下来,我和乘务员把这个人扶到边上去了。

解说:

一方称自己是乐于助人,而另一方称对方就是肇事者。就在难辩真相的时候,一个有力证据的出现让事件出现转机。

字幕提示:2011年8月28日新闻

片中解说:

飞鹤快客公司的大巴车都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能够实时记录车辆前方和内部的情况。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正如殷红彬所述,班车在中午12点34分左右驶上了张皇立交桥。当车辆开始下桥时,前方道路上出现一个黑点,随着车辆慢慢靠近可以看到是一辆三轮车横躺在路当中,隐约能看到摔倒老人的一条腿。

工作人员:头盔在这里的,很清楚嘛。

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朱海军:

后来我们几个办案人员通过录像回放发现这辆29171的大客车驾驶员和乘务员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下车以后是(去)做好事的,事实上与当事人和群众的报警以及走访的情况是不相吻合的,在大客车上也没有发现任何碰撞的痕迹。

殷红彬:我们这次如果没有这个铁的证据,这个事情是比较麻烦一点。

解说:

摄像头还给了司机殷红彬一个清白,而这一事件经过南通当地媒体报道后,被众多媒体转载评论,事实逐渐地公之于众,不再有悬疑。但如果那个摄像头不存在,这其中的是是非非又该如何理出个头绪来呢?

张泉灵:我们看到导致这件事情直接峰回路转,司机能够自正清白其实是一个技术手段,三个字,“摄像头”,所以在这样的一个事件当中很多人在提出问题,说如果没有摄像头呢?如果没有摄像头,这位司机会不会说不清楚,变得杯具了。因为在此之前不是没有因为现场的事实不够清晰,最后各打五十大板的情况。那么如果没有这个摄像头,是否整件事情不可能出现峰回路转,我觉得未必。未必这么悲观,我们来看一下。

没有摄像头,我们还有什么?我们有围观者。因为在这个事件当中,其实跟司机一起下去的还有车上的售票员,他们是同时去助人为乐,去做见义勇为的事情。除了这位同时下去的售票员之外。还有,车上还有一车的乘客呢,如果我们习惯说,围观改变中国。那么在诸多这样的事件当中也有很多的围观者,他们是不是应该当现场发生了争议的时候,勇敢地站出来,主动地到警方那儿作证,如果有两名以上证人的话,那么在法律上就会有非常非常强的有力因素。如果在现场没有作为直接挺身而出的围观者,那么事后当这件事情变成社会热点的时候,是否有人挺身而出说我曾经在现场。即便你不曾经在现场,那么在网络上,在社会舆论当中,你是否是一个能够挺身而出的围观者?其实当我们为正义挺身而出的时候,大家就不会觉得好人难做。

好,那么在围观者之后,我们是否还有峰回路转的机会?我们还有两个字,叫做“法律”。当然我们不能期待法庭能够在一个复杂的现场搞清楚所有的真相,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期待,第一,是否警方在前期调查的时候能够更加的细致,更加的认真,能够做出更加明了事实的这些调查。第二,我们的法律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是否能够考虑到法律的判决对社会的影响?第三,一旦证明其中有任何一方真的是在说谎的话,他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位法律学者的说法。

(电话采访)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马怀德:我想在一般的侵权案件的赔偿判决中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要尊重事实。另外一方面要考虑到判决结果的社会性,也就是我们不能简单地依法论法、就事论事。在尊重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还要看到这个判决对社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社会的道德准则、价值观念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发现这样有争议案件的时候,特别要让那些所谓的见义勇为的人、行善的人不要承担这样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一旦他被判承担责任的话,他实际上是在提醒社会公众,提醒任何一个有可能面临这种风险的人以后不要去做善事,不要去见义勇为,因为风险太大,法律风险太大。这个当然就是跟我们现在所提倡的这种社会风尚也好,所需要建立的社会公德也好是完全背离的。

解说:

老人倒地受伤,赶来的客车司机是肇事者还是好心人?

老人的儿子:当时这个情况我们肯定是大客车(撞的)。

解说:

车内监控系统还原事件经过,误会化解,最终真相大白。

大客车司机:如果说这次没有这个铁的证据,这个事情比较麻烦一点。

解说:

老人家属道歉,感谢市里申报表彰,这样的峰回路转透露怎样的社会信号?

大客车司机:我心里是有点压抑,做好事怎么那么难呢?

解说:

让做好事不那么难,让好心有好报,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又靠什么来维系公序良俗?《新闻1+1》今日关注——悬案:肇事者?好心人?

张泉灵:我们来看一下其实我们前面说到,能够让这件事情峰回路转,我们现在已经找到三个要素:第一个,摄像头。第二个,围观者。第三个,法律。但是有人会要问,如果现场没有摄像头,如果现场真的一个目击证人都没有,如果法庭都无法来搞清楚真实的状况,那我们还有什么?其实我们不是一无所有。我们还有的,我们还有内心的道德底线,我们还有每个人在内心的那一份善良。比如说时事评论员李千帆说,说:“道德滑坡是公众不愿意但必须接受的现实,在这种环境当中此案尤其可贵。我都应该相信‘人心向善’的本能其实离现实并不遥远,只要像大巴司机以及那位老太太的家人那样,秉持公心,实事求是即可。”

专栏作家宋石男(微博)说,“尽管如此,我还是告诉儿子,看到老太太跌倒,还是要去扶。只要善良的人成群结队的出现在这个世界,构陷者将无从下手,善必将催生善,驱逐恶我们有信心。”

回到我们一开始看的那个冯巩的小品,想知道后来的结局怎么样了吗?

(小品《不能让他走》)

司机:老爷子,你还认识我吗?

老人:可不能让他走啊。

护士:你不能走。

老人的儿子:你不能走。

老人:他是俺的救命恩人啊。

司机:老爷子,您是我的救命恩人。

护士:快起来。

老人的儿子:这是咋说的,快起来。

记者:太感人了,我的文章有了,就叫什么皮都不披,他也是喜羊羊,括弧,我的英雄我做主。英雄啊,我真是太崇拜你了。

张泉灵:你可能会说这只是一个在除夕夜播出的符合过年气氛的小品而已,而真实的社会当中要比小品复杂的多,我同意,但是我依然相信善良,相信大多数人善良。

几天前我对着一张在事故现场的照片问自己,如果我是一名司机,如果有一名老太太倒在了我的车前头,我会怎么办?我承认我挣扎了一会儿,但是我又问了自己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如果真是在那样的现场难道我可以掰开车头离开吗?我确认我做不到。所以此时也请大家问自己,如果你是那位司机,你可以掰开车头离开吗?如果你是围观者,看到现场有纠纷,你真的可以默默走开吗?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会给出一个合理的判决?你的选择就是我们的信心,这是《新闻1+1》,再见!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央视《新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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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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